我市打造价格诚信环境出实招
发布时间:2024-10-14浏览次数:次
从《苏州市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到《苏州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工作规范》出台,我市物价部门坚持把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作为新形势下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勇于探索敢于实践,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升价格监管水平,在建章立制、价格社会监督、行业监管等方面取得成效,努力打造市场价格监管的“苏州样本”。 建章立制“一元多点” 构架价格监管制度体系 亮点: 2013年8月1日起,《苏州市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政府规章。截至目前,我市相继出台零售商、餐饮、宾馆、养老、物业、停车、车辆维修、农贸市场、商品房销售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在价格制定、价格实现、价格调整的全过程中,为经营者立了“规矩”。 延伸: 面对近年来基层市场价格监管碰到的困境和尴尬,我市物价部门认识到,完善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体系,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前提,健全的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机制,则是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关键。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市物价局提请市政府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制定出台了《苏州市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并于201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先后在各自网站进行了全文刊发,供全国各地发改和价格系统学习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对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领域,要研究制定相应议价规则、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的要求,配合《苏州市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市物价局先后出台了《苏州市餐饮行业价格行为规范》《苏州市零售商价格优惠促销行为规范》《苏州市宾馆酒店行业价格行为规范(试行)》《加强农贸市场摊位费管理》,以及规范商贸企业价格行为、扎实推进明码实价等系列规范性文件,这些行业行为规范的实施,减少了价格纠纷,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有效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 据介绍,近年来市物价局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价格机制改革意见为契机,按照省物价局“三项建设”要求,加快行业价格行为规则规范建设,养老、物业、停车、车辆维修、商品房销售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密集出台,为全面抓好市场价格监管奠定了制度基础。 延伸触角“四位一体” 编织价格监督服务网络 亮点: 我市已在乡镇、街道建立监督服务站143个,在村、社区建立监督服务点1067个,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场所设立监督服务台742个,聘请社会监督员2231名。去年8月,《苏州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工作规范》出台,网络建设迈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的新台阶。 延伸: 2015年,中央价格机制改革意见强调,要完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我市物价部门认识到,只有监管部门而没有群众的参与,市场价格监管成不了大气候。2009年我市把建设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纳入政府实事工程,目前基本形成站、点、台、员“四位一体”“横到边沿、纵到末端”的价格监督服务网络。 市物价部门创新价格监管模式,网络建设工作开展以来,物价部门赋予网络具体的价格监督服务职能,拓展监督服务领域,使其在提供价格咨询服务、协助开展市场价格监管、调解价格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价格监督服务网络集咨询释疑、协助监管、调解纠纷、维护权益等功能于一身,2000多名活跃在群众身边的价格监督员,成为价格政策的宣传员、价格问题的情报员、价格矛盾的调解员、价格服务的联络员,弥补了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力量不足的短板。网络成为价格主管部门全面开展价格公共服务的优质平台,成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价格秩序的有力抓手,成为价格主管部门转变作风、提升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 市物价局去年8月制定出台《苏州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工作规范》,将价格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做了细化,进一步加强了全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了工作标准体系,实现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注重引领“奖惩并重” 建设价格信用监管方式 亮点: 2015年9月,市物价局正式出台《苏州市物价局价格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突出信用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机制。去年初,市物价局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与江苏未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政府采购协议,启动苏州市价格信用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历经10个多月的项目策划、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功能开发等阶段,市价格信用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已于去年11月28日通过验收,即将上线运行。 目前市物价局正在积极探索价格信用记分制度,对经营者的守信、诚信行为进行加分,对经营者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失信行为进行减分。市物价部门将建立经营者价格信用记分排行榜,定期公布信用记分结果排行情况,并据此确定价格诚信红名单和价格失信黑名单。该制度实施后,将实现价格信用管理从定性到定量的转变,使价格信用管理体系更加科学,更加完善。 延伸: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提出了新挑战,我市物价部门开展积极探索。 2013年底,市物价局结合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成立价格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价格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市场价格监管机制转变、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重要抓手,一手创诚信,一手惩失信,倡导经营者诚信经营,真正让诚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为培育诚信环境,市物价部门引导经营者争创“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从2011年开始,我市将价格管理工作融入到“关爱民生法治行”中,物价部门会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店)”创建活动,分别在衣、食、住、行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十大行业,树立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的标杆企业,带动整个行业逐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价格环境。 创建活动以全面规范明码标价为基本要求,以推行明码实价为工作重点,通过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培育一批价格诚信示范典型,使示范街(区、店)成为本地有影响力的放心消费场所,成为价格部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群众消费的有形载体。2015年全市评选出18家杰出企业作为“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并进行了授牌表彰。 价格违法行为以往只能靠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的检查处罚,有少数经营者为获取不当利益铤而走险。为加强商家自律,2015年9月,市物价局正式出台《苏州市物价局价格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通过市场性、行政性、司法性和社会性的综合奖惩机制,建立价格信用红黑名单,既使守信者得到褒奖鼓励,又使失信者受到惩罚。 为有效推进价格信用新型监管模式的建立,提升市场价格监管水平,市物价局以信用为抓手、以信息化为手段,通过建设苏州市价格信用信息服务管理平台“一网一库两平台”,归集、共享、应用价格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包括价格信用服务网、价格信用信息数据库、价格信用信息提示监管平台和价格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价格信用网作为价格信用服务管理平台的对外服务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价格信用服务。价格信用信息提示监管平台是实现物价局市场检查数据的上报及审核的业务系统,主要是针对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经营者进行提示、告诫,并要求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修复价格失信行为,真正实现市场价格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精准化,将繁重的、不易监管的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电子化及留痕管理。 市价格信用服务管理平台的上线运行,将与省价格信用信息平台、双公示系统、苏州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实现价格信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交流、横向监管、联合惩戒。我市价格信用管理搭上信息化快车,全方位助推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格局初见端倪。